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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櫃公司設立薪酬委員會9月底上路,防弊之外更講求興利,才能吸引及留住優秀人才,保持企業績效…

【潘俊琳】
上市櫃公司設立薪酬委員會即將在9月底上路,對此高階經理人皆認為,薪酬委員會的立意雖然在防弊,但也要發揮興利的功能,如此才能防止人才流失,並保持企業的活力,以提升經營績效,讓企業保有永續經營的能力。

挖角制度

養出高薪肥貓

金管會在今年初提出證交法第14條之6的實施規劃,所有上市櫃、興櫃公司,都必須設置「薪酬委員會」。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公司於9月30日前,其餘公司則必須在今年底前設置完成。而薪酬委員會最主要的職責,就是監督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和經理人的薪酬,包括現金報酬、認股權、分紅入股、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、各項津貼,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等措施。講白了就是「反肥貓」條款。

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李存修表示,根據美國商業週刊的報導,在1980年時美國CEO(執行長)的報酬為一般工人的40倍,到了1996年躍升為208倍,而到了1999年兩者拉大到419倍。另一則數據則顯示,1980年到2001年,CEO薪酬的標準從100萬美元攀升到700萬美元,但同期員工的薪資僅成長15%。

李存修認為,如果CEO對董事會的敘薪決議有影響權,就容易產生肥貓。美國CEO如同天價般的薪酬,事實上是從產業挖角結構逐步墊高而來。當薪酬制度過於複雜時,若董事會沒有弄清楚這些數字結構,很容易就會付出過多。

美商韜睿惠悅高階主管獎酬諮詢業務負責人李彥興表示,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重要的功能性組織之一,金管會特別立法將之凸顯出來,除了「防弊」的用意之外,更重要的是須發揮「興利」的功能,畢竟台灣的肥貓並不多。如何將高階經理人的績效,與薪酬制度連結且合理化,以幫助公司獲利成長,是外界比較關心的問題。

根據證交法的規定,薪酬委員會至少要有三位委員,並由董事會任命,公司如已設有獨立董事,則至少須有一位獨立董事加入薪酬委員會擔任委員。據調查目前約有56%上市公司設有獨立董事,但僅有13%有三席以上,雖然我國目前沒有法令強制公司設立獨立董事,但薪酬委員會的設計,將成為推動公司設立獨董的基礎。

設置獨董

提升決策品質

李彥興表示,獨立董事的人選並不好找,因為內部的董事,懂公司實務但不見得瞭解合理的薪酬該如何設計,而由外部聘請的獨立董事,可能則是懂薪酬制度,卻不見得了解公司的組織文化。因此很多公司現在都還在摸索,薪酬委員會該怎麼做,以及努力找到適合的人來做。

李彥興認為,不應該期待薪酬委員會第一天就要完全上路,並發揮百分之百的功能,而是讓這個組織能夠慢慢加分,讓決策品職能做到更好。

優勢競爭

獎酬連結績效

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長薛明玲表示,薪酬委員會的設置雖有防止肥貓的立意,但公司的薪資政策該如何定位,才具有外部競爭力,以吸引優秀人才,並符合主管機關的標準,則是上市櫃公司更關心的事。

薛明玲建議,高階經理人的獎酬原則,必須要和績效作連結,高階經理人的利益也必須和公司及股東的利益結合,並顧及到其績效和公司風險的平衡。

「獎酬制度的設計,應避免高階經理人過度追求短期利潤,而忽略因此衍生的風險。」薛明玲表示,現在企業的競爭力,比的就是人才的貢獻力,過度的防弊反而可能造成人才流失,因此防弊之後也要講求興利,用具有競爭力的激勵性薪酬制度,才能吸引及留住優秀人才,不斷提升企業經營績效,保持企業長期競爭力及永續經營的能力。

【2011-05-05/經濟日報/C10版/經營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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